- 高雄居服員性侵輕度智障女兒3次、猥褻重度聽障母親
- 陳男利用照顧中風老翁機會犯案
- 女兒因擔心父親無人照顧長期隱忍
- 堂姊錄音取得陳男認罪對話成關鍵證據
- 法院依強制性交等5罪重判8年10月
(綜合中時電子報、自由時報等2家媒體報導)
高雄一名陳姓長照居服員,利用照顧中風癱臥老翁的機會,在住處內對老翁的輕度智障女兒強制性交3次,並對重度聽障的妻子強制猥褻。高雄地院審理後,依強制性交等5罪合併重判8年10月徒刑,可上訴。
判決指出,陳男自2022年底起負責照顧丁姓老翁,見其妻女均為身心障礙人士,萌生歹念。2023年7至8月間,陳男在房間內不顧女兒反抗,強行撫摸、手指性侵及強迫口交得逞;同年8月8日,又趁妻子身體不適躺在床上時,從後方揉捏胸部並用性器頂住臀部猥褻長達20分鐘。
丁父被送往安養中心後,陳男利用歸還鑰匙藉口再度上門性侵女兒,甚至在結束居服1個月後,私自複製鑰匙潛入丁家意圖不軌,嚇得女兒狂奔求救。
審理時陳男否認犯行,辯稱「拿冰塊幫忙冰敷胸口」;女兒則當庭淚崩,泣訴因擔心父親無人照顧而長期隱忍,直到父親送安養院才敢揭發。女兒的堂姊事後致電陳男時開啟錄音,逼問出陳男坦承「我沒有經過她同意,我就是強迫啦」的關鍵對話,戳破陳男事後曾帶主管上門「下跪道歉」的假象。
法官痛斥陳男利用職務加害弱勢家庭,犯後甚至誣陷被害人家屬恐嚇,態度惡劣,重創被害人身心,最終合併判刑8年10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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