- 基隆50歲余男趁74歲鄰居交付收據時強行侵犯
- 婦人喊「我比你媽還大」仍遭壓床性侵
- 余男因無法勃起改以手指侵犯
- 婦人稱「兒子會來找我」才得以脫困
- 里長證稱余男事後曾致電坦承「不禮貌行為」
- 法官斥毫無悔意,判4年10月徒刑
74歲婦遭鄰居性侵 判4年10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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基隆強制性交性侵鄰居
初始報導
重點摘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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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綜合ETtoday新聞雲、東森新聞等2家媒體報導)
基隆一名50歲余姓男子,2024年5月15日晚間趁74歲鄰居阿月(化名)前往住處交付建廟收據時,先摟住對方肩膀並詢問「妳老公過世多久了?」還稱要「惜惜」。阿月當場斥責「我比你媽媽年紀還大,不可以對我不禮貌!」余男仍強行脫下她的褲子,將人抱進房間壓在床上。余男因無法勃起,轉而要求口交遭拒後,改以手指或不詳器物侵犯。阿月持續掙扎,最後急中生智聲稱「我兒子知道我要拿單據給你,等一下就會來找我」,余男才將褲子交還並開門讓她離開。
阿月案發前2個月才因腦中風住院19天,案發後約1個月因血尿、頻尿就醫,診斷為泌尿道感染。她未立即報案,而是在鄰居鼓勵下約2個月後才提告。
余男在法院否認犯行,辯稱阿月只是到家中喝茶後自行離去;辯護人主張余男有肢體障礙、行動不便,不可能將人抱進房間,並質疑阿月未立即報案不合常理。但法院調查發現,阿月對主要情節前後陳述一致;里長也證稱,余男事後曾主動致電,坦言喝醉後對阿月做出「不禮貌的行為」,並請里長出面協調,成為補強證據。法院另指出,余男雖有輕度肢體障礙,但主要是長短腳造成行動不便,走路不需輔具,不影響手部施力。
法官審酌余男僅為滿足性慾,無視阿月年事已高且剛中風康復,犯後始終否認、避重就輕,在無法勃起後仍未停止侵犯,認為犯後態度惡劣、毫無悔意,依強制性交罪判處有期徒刑4年10月。全案可上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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