- 男子趁妻子外出購物,在摩鐵房間內性侵未成年繼女
- 被害人體內採出與繼父相符的DNA,監視器畫面佐證
- 少女向法院表示不原諒繼父,請求從重量刑
- 台南地院依兒少法加重判處4年徒刑,仍可上訴
(綜合ETtoday新聞雲、自由時報等2家媒體報導)
台南一名男子阿豪(化名)與妻子阿惠(化名)於2019年結婚,共同扶養妻子與前夫所生的未成年女兒小敏(化名)。2022年4月11日下午,阿豪偕同妻子與小敏前往台南市安平區一家汽車旅館,趁妻子外出購物之際,在房間內徒手強拉小敏上床,不顧其反對強行性侵得逞。
小敏事後痛哭向母親及外婆吐露遭遇,家屬隨即報警。阿豪與阿惠於同年6月16日辦理離婚登記。檢警調查,小敏經醫院驗傷採樣,檢體送刑事警察局鑑定後,DNA與阿豪完全相符;旅館周邊及妻子外出購物沿途監視器畫面,時序也與小敏指控吻合。阿豪在警詢、偵查及審理時均坦承犯行。
台南地院審理時,小敏透過公務電話明確向法院表示至今無法原諒繼父,懇請從重量刑。法官審酌阿豪身為繼父,非但不尊重少女身體自主權,反而以暴力對不具社會防禦能力的少年強制性交,嚴重違反意願,造成極大精神痛苦並深遠影響身心發展。被告至今未達成和解或取得原諒,犯罪手段惡劣,惟念其全盤認罪,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加重其刑,判處有期徒刑4年。全案仍可上訴。
本事件已沉寂,相關脈絡見「相關事件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