- 高雄狼父多次性侵未滿14歲親生女兒
- 幼女腳踢床架發暗號,姊姊用唇語問「爸爸摸妳?」
- 兩姊妹聯絡生母後透過學校報警
- 狼父坦承犯行,依5罪合併判刑10年
(綜合中時電子報、自由時報報導)
高雄一名有毒品、竊盜等多項前科的男子,趁全家就寢之際,多次對未滿14歲的親生女兒強制性交、猥褻。幼女在絕望中奮力「腳踢床架」發出暗號,一旁戴耳機玩手機的姐姐驚覺有異,以唇形問「爸爸摸妳?」,才拆穿獸父惡行。
判決指出,家住苓雅區的阿強(化名)一家人,去年7月深夜,阿強假藉關心小女兒,摸黑進入房間後,伸手亂摸幼女。隔月深夜,他不顧幼女哭泣抗拒,強行將她從床上拉扯至地舖,粗暴指侵得逞。阿強甚至在大白天將幼女壓在床上吸吮、撫摸胸部,直到聽到大女兒上樓腳步聲才罷手。
去年9月16日深夜,阿強再度企圖染指躺在地舖上的幼女,用雙腳壓住女兒雙腿並伸手褻玩。當時大女兒就躺在旁邊床上戴耳機玩手機,幼女臨危不亂,用腳猛踢床架發出撞擊聲。大女兒拿下耳機起身查看,在昏暗房間中用唇形默默詢問:「爸爸摸妳?」妹妹流淚點頭示意,並大聲拒絕父親。
兩姊妹事後聯絡生母,透過學校及社會局報警。高雄地方法院審理時,狼父坦承犯行,法官認為他為滿足性慾,罔顧倫常、前科累累且未與女兒達成和解,依對未滿十四歲女子強制性交、強制猥褻等5罪分論併罰,合併重判徒刑10年,可上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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