- 獸父自2020年起性侵國小一年級親生女,5年共135次
- 以「再反抗就打媽媽」恐嚇逼迫女兒就範
- 2022年起拍攝性影像19次,直播17次供網友觀看
- 宜蘭地院判處應執行14年6月,全案可上訴
宜蘭獸父性侵幼女135次 判14年半
已沉寂1報告4篇4家追蹤自
兒少性影像妨害性自主宜蘭地院
初始報導
重點摘要
展開完整內容
(綜合壹蘋新聞網、ETtoday新聞雲、聯合報等3家媒體報導)
宜蘭壯圍鄉一名40歲父親,自2020年9月起長達5年期間,對就讀國小一年級的親生女兒伸出狼爪,平均每兩週性侵一次,總計135次。為逼迫女兒就範,獸父以「再反抗就打媽媽」等話語恐嚇。自2022年起,他更變本加厲,在性侵過程中用手機拍攝女兒私密影像共19次,並以視訊直播方式17次傳送給綽號「胖子」的林姓網友觀看。
宜蘭地方法院審理後痛批,被告罔顧人父倫常,利用女兒年幼實施犯罪,造成其成長過程難以磨滅的心理創傷,惡性重大。審理中被告坦承犯行,辯護人雖聲請精神鑑定,但被告自陳無精神疾病就醫紀錄,合議庭認定其行為時無精神障礙致違法能力降低情形。
法院依對未滿14歲女子犯強制性交罪100罪(各判8年)、以違反本人意願方法使兒童被拍攝性影像罪36罪(各判8年2月),不得易科罰金部分合併應執行14年6月;另依無正當理由持有兒少性影像罪判5月,得易科罰金,以1千元折算1日。犯案用手機及電腦主機均宣告沒收,全案可上訴。
本事件已沉寂,相關脈絡見「相關事件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