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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加坡獸父性侵4女 判16.5年鞭22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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家暴性侵新加坡鞭刑
初始報導
重點摘要
  • 新加坡44歲男子性侵4名女兒,判16.5年徒刑加22下鞭刑
  • 犯案時間橫跨2008至2023年,長達15年
  • 最小受害者僅5歲,遭非禮及要求口交[1]
  • 多名女兒曾求助但家人阻撓或不被相信
  • 心理評估顯示被告無精神障礙,須負全責[2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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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綜合ETtoday新聞雲、今日新聞等2家媒體報導)

新加坡一名44歲男子經歷三段婚姻,育有8名子女(5女3男),卻在2008年至2023年間,長期對兩名親生女兒及兩名繼女伸出狼爪,犯案時間長達15年。該案於10月8日在高等法院宣判,男子認罪後被判處16年半有期徒刑,另須接受22下鞭刑。

受害者年齡最小僅5歲。其中一名繼女V4在5至9歲期間多次遭非禮,2023年更被要求口交。2024年11月,V4察覺被告當面做出猥褻動作,偷偷錄下32秒影片,經友人告知老師後校方通報,被告於2024年底落網。心理評估顯示,V4當時年紀太小,無法理解行為的不當性[1]。

其他女兒曾求助卻受阻。2008年,12歲繼女V2遭侵犯後向母親求助,母親不相信其說詞,V2因擔憂警方也不採信而放棄報案[2]。2020年,17歲親生女兒V1遭被告用下體磨蹭臀部,家人百般阻撓報警,V1深怕被趕出家門只能隱忍[2][1]。2021年,13歲的V3遭非禮後兩個月才報警,但不敢供出父親身分[1]。

被告經心理衛生學院(IMH)評估,顯示無任何精神障礙,須完全承擔刑事責任[2]。法官綜合考量犯罪情節惡劣及對受害者造成的永久創傷,予以重判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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