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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馬獸父性侵12歲女兒 判39年鞭刑10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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判刑性侵鞭刑馬來西亞
初始報導
重點摘要
  • 46歲父親自女兒12歲起長期性侵,致其懷孕
  • 就醫時院方發現懷孕6週而報警
  • 男子當庭認罪,仍遭重判39年及鞭刑10下
  • 法官痛批行為「如毒蛇吞噬幼崽」
  • 出獄後須接受警方2年監控管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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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綜合TVBS新聞、ETtoday新聞雲報導)

馬來西亞一名46歲父親自女兒12歲起長期性侵,最終導致女兒懷孕,近日遭法院判處39年有期徒刑及鞭刑10下。

案情指出,該名父親本月帶17歲女兒就醫,院方發現少女已懷孕6週而報警。警方調查後發現,男子自女兒12歲起多次性侵,其中2次發生於2024年,最近一次則在今年6月犯行曝光前不久。男子出庭時對所有罪名認罪,並請求從輕量刑。

法官在判決中痛批被告行為「極其殘忍」,如同「毒蛇吞噬幼崽」,強調重判旨在起到威懾作用。依馬來西亞法律,每項罪名最低刑期10年、最高30年,並強制附加鞭刑,最終合計判處39年徒刑及鞭刑10下。法院另命令被告在服刑期間接受心理輔導,刑滿釋放後須接受警方2年監控管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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