- 彰化老翁性侵2名未成年孫女,二審駁回上訴
- 大孫女12歲時遭摸胸,小孫女11歲時遭性侵8次
- 外婆反怪孫女害慘全家,逼和解造成二度傷害
- 一審判8年10月,二審維持原判,仍可上訴
(綜合三立新聞、聯合報等2家媒體報導)
彰化縣一名老翁,自2020年至2024年間,利用祖父身分,對兩名未滿14歲的孫女犯下逆倫性侵案。2020年某日凌晨,老翁趁當時年僅12歲的大孫女熟睡時,伸手抓捏其胸部,大孫女驚醒拍掉其手,事後曾向母親提及但未報案。
2023年至2024年7、8月間,老翁在住處以手指、下體性侵當時年僅11歲的小孫女共7次,另在彰化和美交流道高速公路陸橋下性侵1次,前後共得逞8次。小孫女因不堪身心壓力,向校方通報後揭發全案。
令人心寒的是,案件偵審期間,外婆不僅未諒解,反而指責孫女「害慘全家」,以排擠手段強逼孫女和解,造成二度傷害。一審彰化地院依對未滿14歲女子強制性交罪(8罪)各判7年6月、乘機猥褻罪(1罪)判10月,合併應執行8年10月。
老翁不服上訴,近日台中高分院審結,認定一審量刑適法,駁回上訴,維持原判。全案仍可上訴最高法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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