- 桃園男子2024年7月對3歲外孫女強制猥褻
- 女童洗澡時向母親哭訴下體痛而揭發
- 被告辯稱紅腫是尿布疹,遭醫院報告打臉
- 測謊未通過,法官認定為卸責之詞
- 依強制猥褻罪判處有期徒刑5年,可上訴
(綜合ETtoday新聞雲、中時電子報等2家媒體報導)
桃園地院審結一起家暴妨害性自主案件,一名男子於2024年7月7日在住處對年僅3歲的外孫女強制猥褻,徒手摩擦其下體致紅腫疼痛。女童當晚洗澡時向母親哭訴「下面痛要看醫生」,母親查看後驚覺受害,報警提告。
桃園地院審理時,被告堅決否認犯行,辯稱女童下體紅腫是「尿布疹」所致。但衛福部桃園醫院函覆指出,女童紅腫處內側未接觸尿布處亦泛紅,尿布疹可能性較低。此外,被告在刑事警察局測謊鑑定中呈現「不實反應」。法官認定其辯詞為卸責之詞,不予採信。
法官審酌被告為女童外公,竟罔顧人倫對年僅3歲幼女犯案,對其身心造成無可磨滅傷害,且犯後否認犯行、未與被害人和解,依對未滿十四歲之女子犯強制猥褻罪,判處有期徒刑5年。全案仍可上訴。
(新增東森新聞、聯合報、TVBS新聞等3家媒體報導)
本次報導新增關鍵細節:女童的哥哥(年約4至5歲)在案發時躲在房間內,親眼目睹外公的猥褻動作,事後向母親比劃出「五指併攏、從下體往胯下來回摩擦」的具體手勢,法官據此認定幼童不可能憑空杜撰如此具體的動作,證詞具高度可信度。
此外,聯合報報導指出,被告為退休人士,已婚、無需扶養親屬;東森新聞則補充,女童母親是在追問女兒「是誰弄你下面」後,女童回答「外公」,再詢問兒子,兒子也回答「外公」,並當場比劃出目擊的猥褻動作。
本事件已沉寂,相關脈絡見「相關事件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