- 胡男尾隨6歲女童進入廁所,強拉其手觸摸生殖器
- 女童返家後驚恐告知祖母,家屬報警
- 胡男辯稱擔心女童滑倒才進廁所,否認犯行
- 屏東地院判處3年10月徒刑,可上訴
(綜合自由時報、中時電子報等2家媒體報導)
屏東一名胡姓男子以雨天邀約鄰居小姊弟到家中玩耍為由,趁6歲女童獨自上廁所時尾隨進入,強迫女童觸摸其生殖器。女童返家後驚恐告知祖母,家屬隨即報警。
胡男在法庭上否認犯行,辯稱是因廁所地板濕滑,擔心女童摔倒才進入。但女童證稱,她在廁所時胡男脫下褲子要求她「抓雞雞」,她拒絕後,胡男強拉她的手去碰觸,還說「用力一點」,她嚇得把手抽回並藉口尿完逃出。胡男事後要求她不要告訴別人。
屏東地院審理後認為,胡男身為長輩本應照護幼女,卻為滿足一己性慾,以強暴手段無視女童拒絕,造成女童心理創傷,且犯後否認犯行,態度不佳。法官依對未滿14歲女子犯強制猥褻罪,判處有期徒刑3年10個月,全案仍可上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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