- 70歲老翁30年性侵11名女童,最小僅5歲
- 受害者包括親生女兒、2名孫女、4名姪女及4名補習學生
- 被告曾兩度入獄,2021年出獄後再對孫女下手
- 精神鑑定認定罹患戀童癖,屬高度危險人物
- 檢方求刑32至36年,被告以病重請求輕判
- 全案9月10日宣判
(綜合今日新聞、ETtoday新聞雲等2家媒體報導)
新加坡一名70歲老翁涉嫌在近30年間性侵11名年幼女性,受害者包括親生女兒、2名孫女、4名姪女及4名補習學生,最小僅5歲。他已承認10項性侵害、猥褻及違反兒童保護法令等罪名,另有23項指控將於量刑時一併考量,全案定於9月10日宣判。
檢方指出,被告最早於1994年對年僅9歲的姪女下手。1997年起轉而長期性侵親生女兒,時間長達約8年,直到女兒15歲那年在家中性侵得逞後被女兒踢開才終止,且當時妻子就在主臥房內。女兒因受威脅長期不敢求助,直到得知父親再度犯案後,才向家人表示「夠了,報警吧,我已經給過他機會了」,成為案件曝光的重要轉折。
被告曾因性侵補習學生兩度入獄並受鞭刑,最近一次於2021年出獄。出獄後不久,他涉嫌對兩名年幼孫女下手,其中小孫女受害時僅5歲。2023年8月,小孫女向母親(被告媳婦)透露遭祖父不當碰觸,追問下大孫女也說出自身遭遇,媳婦隨即報警。
精神科醫師鑑定被告罹患戀童癖,對青春期前女童有持續性性幻想,認定為對兒童具有高度危險性。被告目前罹患血癌,須靠輪椅代步,庭訊時全程坐輪椅應訊。檢方以被告長年反覆犯案、再犯風險極高為由,建請法院判處32至36年有期徒刑,被告則以病重為由請求從輕發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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