- 繼父一週內猥褻繼女7次,後續又載往商旅性侵
- 少女長期隱忍致創傷後壓力症候群,向學姐哭訴後曝光
- B男坦承犯行並賠償250萬元達成和解
- 7次猥褻罪應執行9月,性交罪判1年8月,緩刑5年
(綜合東森新聞、TVBS新聞等2家媒體報導)
台北市一名少女A女因母親再婚,自5歲起與繼父B男同住。2022年她國二升國三的暑假,B男趁她在母親房間看電視時首次伸手入內衣猥褻,一週內又陸續得逞7次。少女為顧全家庭完整長期隱忍,不料B男變本加厲,2022年8月至2024年3月間多次在住處猥褻、性侵,2024年5月起更將她載往商旅性侵得逞。
少女因長期受虐出現失眠、焦慮、自傷等行為,經診斷罹患創傷後壓力症候群,直到向學姐哭訴後全案才曝光。B男在士林地院審理時坦承犯行,當庭書寫道歉書並賠償250萬元達成和解。
法院審酌B男犯後有悔意、竭力彌補損害,且少女表達尊重法院量刑,依7次強制猥褻罪各判4月(得易科罰金),應執行9月;另依利用權勢性交罪判1年8月(不得易科罰金),宣告緩刑5年。全案可上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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