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屏東獸父性侵女兒 母反責怪 法院延長安置

已沉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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安置家庭暴力屏東性侵法院
初始報導
重點摘要
  • 屏東少女長期遭父親性侵,父親辯稱「在作夢」
  • 母親知情後以「有喝酒才會這樣」要求女兒隱忍
  • 安置期間母親持續責怪女兒「亂說話」,致其自傷
  • 屏東地院裁定延長安置3個月至116年1月11日
  • 刑事部分仍在審理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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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綜合東森新聞、ETtoday新聞雲等2家媒體報導)

屏東縣一名少女長期遭父親性侵,父親甚至在犯案後辯稱「在作夢」,母親知情後卻以「有喝酒才會這樣」、「沒有直接證據」為由要求女兒隱忍,導致少女身心嚴重受創,出現自傷行為。

根據法院裁定書記載,113年10月10日凌晨,少女因怕被母親碎念而到父親房間躺著玩手機,父親竟趁機從背後猥褻並性侵得逞,過程長達1小時。少女不斷掙扎推開並質問「你在幹嘛」,父親竟辯稱「我在作夢」,事後警告女兒不准張揚。少女當晚向母親求助,母親僅回應「喝酒才會這樣」、「會去罵他」,並交代女兒不可對外亂說[2]。

114年暑假期間,父母發生爭執後,父親騎機車載女兒至路旁涼亭,再次強行侵犯5至6分鐘。同年10月,少女返家途中收到父親傳送的成人網站影片連結,返家後發覺父親眼神異常,母親知情後仍稱「沒有直接證據,等下次發生再處理」[2]。少女求助無門,直到隔天才向學校老師揭露。

屏東縣政府於114年10月9日接獲通報後,認定案家已無其他具保護功能的親屬資源,隨即緊急安置少女,並提供心理諮商與司法陪伴資源。然而安置期間,母親每次與女兒會面時持續責怪女兒「亂說話」,企圖為丈夫脫罪並施壓女兒,導致女兒身心狀況極度不穩定,甚至出現自傷行為。社工評估後暫停母親的親子會面[2]。

由於刑事案件仍在審理中,屏東縣政府向法院聲請延長安置。屏東地方法院家事法庭審理認為,少女因同時承受父親性侵與母親施壓的雙重打擊,身心狀況尚未穩定,仍需持續醫療與心理諮商輔導,且案家無其他親屬資源可供替代照顧。雖然母親反對延長安置,但社工評估少女目前絕不宜返家,法院最終裁定准予延長安置3個月至116年1月11日止[2]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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