- 長照居服員三度性侵案主輕度智能障礙女兒
- 另以冰敷為由猥褻案主重度聽障妻子20分鐘
- 案主兒子目睹性侵,因中度身障僅向母親告狀
- 居服員事後擅自侵入住處,女兒求助親屬曝光
- 阿華曾下跪認錯,但庭上否認犯行
- 高雄地院依5罪合併判刑8年10月
(綜合壹蘋新聞網、東森新聞等2家媒體報導)
高雄一名長照居服員阿華(化名),2022年底起照顧一名中風癱瘓老翁,卻利用同住家人均為身心障礙者的弱勢處境,三度性侵老翁的輕度智能障礙女兒,並對重度聽障的妻子強制猥褻。高雄地院審結,依強制性交等5罪合併判處有期徒刑8年10月,全案可上訴。
判決指出,阿華於2023年7月27日、8月3日及8月9日,三度對案主女兒性侵得逞。其中一次,癱瘓的父親就睡在對面榻榻米上。女兒事後表示,當時不敢聲張是怕無人照顧父親。案主兒子雖曾目睹妹妹遭性侵,但因中度身障、害怕遭毆打,僅向母親告狀「阿華是變態」。
同年8月8日晚間,阿華假借冰敷名義,從後方強行抱住老翁妻子,伸手撫摸胸部並以性器官頂住其臀部長達20分鐘,直到對方激烈反抗才罷手。
2023年9月27日,阿華在居服結束後擅自侵入被害人住處,女兒見狀嚇得逃離並向親屬求救,全案因此曝光。親屬質問阿華的錄音檔中,阿華坦承「我沒經過她同意……我就是強迫啦」,事後也在機構主管陪同下到案主家中下跪認錯。
法院審酌,阿華身為居服員卻利用案主一家弱勢處境犯案,犯後否認犯行、未和解賠償,且反誣陷被害人恐嚇,態度惡劣,依3個強制性交罪、對身體障礙之人強制猥褻罪及侵入住宅罪,合併判刑8年10月。
本事件已沉寂,相關脈絡見「相關事件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