- 台南安親班張姓男師猥褻並偷拍學童,判刑10年6月
- 犯案時間自2019年6月至2025年6月,長達6年
- 將針孔攝影機藏在廁所釣魚冰桶內偷拍女童如廁
- 檢警勘驗逾400張照片,比對出約30名女童受害
- 全案因女童填寫性平學習單揭露,經校方通報曝光
- 張男已與部分被害人家屬和解,但未與甲、乙童達成調解
(綜合自由時報、聯合報等4家媒體報導)
台南地方法院今日宣判,一名張姓安親班男老師因在6年內對多名學童強制猥褻並偷拍性影像,依37罪判處應執行有期徒刑10年6月,全案可上訴。
張男自2019年6月至2025年6月間,在安親班休息室、教室、櫃台與廁所等處,對甲、乙、丙、丁、戊等多名學童進行強制猥褻與乘機猥褻。他將針孔攝影機藏在廁所牆上的釣魚用冰桶內,連接手機APP觀看女童如廁,再以手機截圖,拍攝25名不同穿著女童的性影像。檢警還原其手機後,勘驗超過400張照片,比對出近6年來約30名女童遭偷拍或猥褻。
全案因一名女童於2025年9月填寫性別平等學習單揭露此事,經校方通報報警而曝光。張男在偵訊之初全部否認,至最後一次偵訊才承認全部犯行。法官認定他犯下37罪,包括對未滿14歲女子強制猥褻罪8罪、乘機猥褻罪3罪、猥褻罪1罪、拍攝兒童性影像罪25罪。合併定應執行有期徒刑10年6月。
法官審酌張男身為老師,嚴重侵害學童身心健全與人格發展。在修復式司法中,張男已與丙、丁、戊童及其家長成立調解並履行完畢,但迄今未與甲、乙童及其家長達成調解或賠償損害。檢調扣案之行動電話、硬碟及攝影機均依法宣告沒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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