- 台南安親班張姓負責人猥褻、偷拍女童長達6年
- 受害女童逾30人,僅5人提告[3]
- 因女童填寫性平學習單揭露,校方通報而曝光
- 法院認定37罪,判應執行10年6月
- 教育局已終身解聘張男並廢止補習班立案
- 清查1400份問卷,確認無其他受害學生
- 扣案手機、硬碟及藏攝影機用冰桶均沒收
(綜合中央社、聯合報、壹蘋新聞網等6家媒體報導)
台南市官田區某安親班張姓負責人,自2019年6月至2025年6月間,利用批改作業、午睡及休息時間,對多名12歲以下女童強制猥褻、乘機猥褻,並在廁所安裝隱藏攝影機偷拍女童如廁畫面,時間長達6年。台南地院今(14)日上午宣判,認定張男共犯37罪,應執行有期徒刑10年6月,全案可上訴。
本案曝光源於一名受害女童於2025年9月在學校填寫性平學習單時揭露惡行,校方隨即依法通報並報警處理。檢警獲報後發動搜索,查扣手機、攝影機等證物,經數位鑑識還原超過400張照片,比對出約30名受害女童,其中僅5人提告[3]。偵訊初期張男矢口否認,後才逐步坦承,期間曾私下接觸、質疑被害人,檢方認定造成二度傷害[2]。
判決指出,張男犯對未滿14歲女子強制猥褻罪共8罪(各判3年2月至3年4月)、成年人故意對兒童乘機猥褻罪共3罪(各判1年至2年)、對未滿14歲女子猥褻罪1罪(判8月)、拍攝兒童性影像罪共25罪(各判1年3月),合併定應執行刑10年6月。扣案手機、2個硬碟及1個釣魚用冰桶(藏攝影機用)均沒收。
台南市教育局表示,已於2025年12月31日召開不適任人員認定委員會,決議對張姓負責人終身解聘並廢止該補習班立案。教育局同步全面清查,共發放1400份問卷,確認無其他學生反映曾受侵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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