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補習班狼師猥褻女童 二審改判5年8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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性侵猥褻補習班高培深高等法院
初始報導
重點摘要
  • 補教狼師高培深一對一猥褻11歲女童,二審改判5年8月
  • 高院認定8次犯行罪證不足無罪,僅2次成立
  • 女童在作文及字條中泣訴「聞到他下流的想法」
  • 補習班已遭廢止立案,狼師另違法私下授課遭查處[1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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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綜合聯合報、ETtoday新聞雲等2家媒體報導)

台北市大安區「學樂文理補習班」負責人兼數學教師高培深,於2020年間利用一對一教學機會,多次猥褻一名當時年僅11歲的女童。台灣高等法院二審審理後,認定其中8次犯行罪證不足,改依2次對未滿14歲女子強制猥褻罪,判處應執行有期徒刑5年8月,可上訴。

高培深於2020年2月至7月間,趁每週三、六、日下午一對一授課時,要求女童坐在其大腿上,撫摸其手、大腿、大腿根部,並親吻臉頰,甚至隔著內褲撫摸下體。女童身心受創,在字條及日記中寫下「我恨高老師」、「我被性侵過」、「我好痛苦」、「我想死」等字句,並在作文中描述「我都可以聞到他那下流的想法」,表達極度恐懼與噁心。

女童母親發現字條後向學校通報,全案於2023年#Me Too運動期間爆發。台北市教育局隨後於同年8月廢止該補習班立案登記。一審台北地方法院認定高培深犯下10次犯行,判處9年徒刑。

案件上訴後,高等法院認為其中8次犯行檢方未提出充分補強證據,諭知無罪;另2次犯行各判4年及4年4月徒刑,合併應執行5年8月。高培深辯稱僅有摸手、親臉、摸大腿1次,且是隔著外褲摸下體,否認使用強制力,但二審仍認定其有罪。

ETtoday新聞雲報導指出,高培深案發後改用「高強」名義,仍在大安區違法租用場地私下授課,並謊稱帳戶遭凍結,堅持學費僅收現金,市府教育局已介入查處並勒令停業[1]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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