- 高雄家教男老師對14歲女學生揉胸摸大腿猥褻得逞
- 女學生身心重創,需就醫治療,影響升學考試
- 被告親姊上門情緒勒索,要求被害家屬寬容
- 法官斥犯後態度惡劣,判10月徒刑,可上訴
狼師猥褻14歲女學生 親姊上門情勒求原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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家教強制猥褻橋頭地院高雄
初始報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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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綜合ETtoday新聞雲、壹蘋新聞網報導)
高雄一名家教男老師小明(化名)2025年11月20日晚間10時許,利用在14歲女學生小美(化名)住家書房單獨授課的機會,先以原子筆及手指觸碰其耳朵、脖子調戲,隨後從背後強行將手伸入內衣揉捏胸部,並撫摸大腿內側。小美雖以壓緊衣領及褲子等動作明確拒絕,小明仍無視並猥褻得逞。
事發後小美身心嚴重受創,必須就醫治療,並影響升學考試。小美及父親拒絕和解,小明卻未循正常法律程序,反而讓親姊姊直接前往小美住家及父母工作地點,以「被告自己處境很可憐」、「請考量被告的家庭狀況」等說詞要求家屬寬容,形同情緒勒索,造成二次傷害。
橋頭地院審理認為,小明身為家教老師,授課內容包含法律常識,本應保護學生,卻為滿足私慾犯案,且其情勒式和解手段加深被害人創傷,犯後態度惡劣,依強制猥褻罪判處10個月有期徒刑。全案可上訴。
本事件已沉寂,相關脈絡見「相關事件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