- 劉姓音樂教師以鼓棒虐打男童生殖器、頭臉等處長達近兩年
- 男童罹患創傷後壓力症,曾一天解離暈厥20次
- 刑事部分判刑4年6月定讞,已入監執行
- 民事求償二審改判賠217萬餘元,最高法院駁回上訴確定
- 二審以男童狀況回穩為由,將一審677萬慰撫金大幅調降
(綜合中央社、聯合報、自由時報等5家媒體報導)
台北市某國小音樂及聽覺藝術課劉姓教師(部分媒體揭露全名為劉育嘉[3]),因不滿受託照顧其兒子的五年級男童偶有疏失,長期在音樂教室內施虐。他以鼓棒抽打男童小腿骨、生殖器、後腦勺、鼻樑等處,並呼巴掌、辱罵「你爸是笨蛋,你媽是傻瓜,才會生出你這個廢物」,甚至勒住領子恐嚇「說出去就宰了你」[5][3]。
男童自2019年4月起出現頭暈、腹痛、腹瀉等症狀,升上六年級後情況惡化,多次在課堂及家中發生解離狀態,反覆暈厥、失禁、尖叫求饒。班導師及學務主任證稱,男童上課會突然昏倒、翻白眼,一天約發生10至20次[3]。經台大醫院兒童心智科診斷,確診罹患創傷後壓力症(PTSD),合併解離、轉化、焦慮及身心症狀。
刑事部分,最高法院於2024年9月依妨害幼童發育罪判處劉男4年6月徒刑定讞,已入監服刑[5][1]。
民事求償部分,男童與父母原向劉男求償731萬餘元。一審台北地院判賠677萬餘元(含男童477萬餘元、父母各100萬元)。劉男上訴後,二審高等法院審酌男童經長期治療後,生活及學業表現近期方見穩定,認為一審精神慰撫金過高,扣除校方已給付的40萬元國賠金,改判劉男應賠償男童117萬8062元、父母各50萬元,共計217萬8062元[3][2]。最高法院於6月23日駁回劉男上訴,全案確定[1]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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