- 特教生課堂上對代課教師辱罵、吐口水、毆打勒頸
- 教師事後罹患恐慌症,求償102萬餘元
- 法官認定教師無過失,判學生與母親連帶賠償10萬4094元
- 法官指校方代課安排、事前聯繫及輔導機制有疏失
- 律師費20萬元因非必要支出不予准許
(綜合聯合報、壹蘋新聞網、ETtoday新聞雲等3家媒體報導)
台北市某高中一名特教學生小克(化名),2024年2月27日下午在數學代課課堂上,因不滿代課教師要求收起畫具,當眾辱罵「X你娘X掰」,搶走麥克風摔壞,以膝蓋頂撞教師,朝教師臉部吐口水,並揮拳毆打4下、踢擊下半身,抓勒教師後頸部,導致教師上衣被扯破、眼鏡折斷,事後經診斷出現恐慌、焦慮及急性壓力反應等症狀。
教師向學生及其母親提告求償102萬4094元,包含醫療費3915元、財物損失2萬179元、律師費20萬元及慰撫金80萬元。學生及家長主張,學生有特殊教育需求,校方曾同意其情緒不穩時可畫畫舒緩,教師不了解狀況即以「特權」形容,導致衝突升高,主張教師應負7成過失責任。
士林地院審理後認定,學生行為時具識別能力,教師對損害發生不構成與有過失;即使教師事前不知學生身心狀況,未能採取更適合特殊需求學生的處理方式,問題仍涉及校方代課安排、事前聯繫疏忽及輔導機制不足,不能歸責於教師。法官同時指出,不應將事件簡單化約為「問題學生不聽管教、無端攻擊老師」,校方行政聯繫及制度面仍有檢討空間。
賠償部分,法官准許醫療費3915元、上衣及眼鏡損失2萬179元,精神慰撫金酌定8萬元,律師費因非強制必要支出不予准許,共判學生與母親連帶賠償10萬4094元,全案可上訴。
本事件已沉寂,相關脈絡見「相關事件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