- 小三男童課堂罵老師「娘娘腔」、比中指
- 監護基金會一審判賠5000元,二審改判2萬元
- 二審認定基金會未盡監督責任,全案定讞
(綜合中時電子報、自由時報報導)
高雄一名9歲黃姓男童,因父親死亡、母親下落不明,由法院裁定由某愛心基金會擔任監護人。2022年11月,黃童在音樂課上情緒失控,對陳姓男老師比中指、飆罵三字經及「娘娘腔,滾出教室」。陳師事後對男童及基金會提告求償30萬元。
一審法官考量男童無工作能力及財產,判基金會賠償5000元。雙方均上訴後,二審法官認為,黃童自小一起即住進基金會園區,基金會未能提出平時教養及灌輸尊師重道觀念的監督紀錄,無法證明已盡相當監督責任,因此廢棄原判,改判基金會應與男童連帶賠償2萬元,全案定讞。
本事件已沉寂,相關脈絡見「相關事件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