- 近2年全台89-90校通報教師遭學生攻擊受傷
- 北部68所最多,普通班導師為最常見受害對象
- 案例包括咬傷、牙齒斷裂、勒頸等暴力行為
- 多數家長態度消極,43校回報家長反過來指責教師
- 現行慰問金未住院且治療未達3次僅3000元
- 多數教師未申請官方慰問金,改仰賴校長或家長會自籌
(綜合ETtoday新聞雲、聯合報等2家媒體報導)
中華民國中小學校長協會今(10)日公布近2年調查結果,全台共89至90所學校回報教師遭學生攻擊受傷事件,其中以北部68所最多,中部11所、南部10所。受傷頻率方面,多數學校回報1至2次(27筆),3至5次有23筆,甚至有17筆回報達10次以上。
受傷對象以普通班導師最為常見(50所),其次為兼任行政組長(35所)、分散式資源班教師(26所)。傷害類型包括抓傷、咬傷、撕裂傷、挫傷、瘀青、扭傷拉傷,以及遭課桌椅或教具砸傷等;另有57所學校反映教師出現恐懼、焦慮、失眠等心理創傷。案例中,有教師被學生咬傷造成大腿瘀青甚至流血,遭學生刻意撞擊導致牙齒斷裂,或在制止過程中被勒住脖子。
校長協會理事長陳清義指出,多數家長態度消極,僅口頭道歉但無實質作為,甚至有43所學校回報家長反過來指責教師。律師則表示,教師當下僅能推開學生,若因推開造成學生受傷,反而會被家長提告,使第一線人員陷入兩難。
慰問金制度方面,依現行《公務人員執行職務意外傷亡慰問金發給辦法》,未住院且治療未達3次者僅能領取3000元。協會調查發現,絕大多數受傷人員未申請官方慰問金,改仰賴校長自掏腰包(32所)或家長會自籌(26所)。陳清義批評申請門檻太高,金額無法實質彌補身心傷痛。
校長協會呼籲,應擴大保障對象至代理、代課及助理人員,降低慰問金申請門檻並提高金額,另研議制定「教育人員專法」保障學校教育人員安全。
(新增中央社、聯合報、公視新聞等5家媒體報導)
教育部次長朱俊彰今(11)日於立法院教委會前受訪,首度回應校長協會訴求,表示將與銓敘部討論,啟動跨部會研議評估,給予教師實質協助。朱俊彰指出,現行《職業安全衛生法》已規範職場不法侵害,雇主應提供必要協助;教育部過去已多次要求地方政府及學校落實,若教師有就醫需求,主管機關與學校會持續協助處理。
立法院教委會同日審查法案,朝野立委同步關注教師權益。國民黨立委柯志恩指出,現行霸凌防治缺乏「生對師」或「家長對老師」惡意騷擾的明確規範,並呼籲保障教師「離線權」,避免下班後遭家長深夜來電騷擾。民進黨立委陳培瑜同樣提出教師離線權,並建議教育部提出教師職業安全指引、成立第三方專責機構處理校園紛爭,且應有實名過篩機制防止濫訴[4]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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