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綜合壹蘋新聞網、中時電子報等2家媒體報導)近日有網友爆料,一名老師遭學生故意戳屁股,老師本能推開進行正當防衛,未料校事會議調查後,認定老師不應還手傷害學生,依「教師考核辦法」第6條第2項第6款判處記申誡處分。此事引發網路熱議,累積超過2萬則留言。公民教師黃益中質疑,校事會議委員的組成有問題,直言「到底是哪裡請來的委員?做這樣的申誡,敢不敢公開名單?」[2]新黨台北市議員侯漢廷則痛批,這些外聘委員根本是「恐龍委員」,不僅做出離譜判決,更爽領公帑,比壞學生更可惡[1]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