- 高雄某國小老師兒子逼同學脫光下跪,性霸凌案成立
- 受害家長控校長以「給同仁小孩機會」勸說不要填調查表
- 加害者母親將脫衣下跪行為解釋為「在玩遊戲」
- 教育局證實性騷擾及性霸凌事件成立
- 加害學生已轉學,新學年將分別編班
- 校長否認壓案偏袒,強調一切依法處理
(綜合壹蘋新聞網、ETtoday新聞雲、聯合報等3家媒體報導)
高雄市一所國小發生校園性霸凌事件。一名就讀小二的學生,遭同校老師的兒子強迫脫光衣服並下跪。受害家長在社群媒體控訴,事發後校方處理不公,校長疑似偏袒加害者家屬。
受害家長指出,事發初期不知加害者母親為校內老師。校長約雙方在校內會面時,以「孩子還年幼,給同仁的小孩一個機會」為由勸說,並以外聘調查委員「講話很直白」可能造成二度傷害為由,誘導受害家長不要填寫調查表,試圖息事寧人。加害者母親則將脫衣下跪行為解釋為「在玩遊戲」。
校長對此說明,事發於3月間,學校獲報後立即完成校安通報並啟動程序。加害學生家長表明不希望孩子接受訪談,因此曾建議先透過調解方式溝通,可能造成家長誤解校方不願啟動調查。校長強調,後續已依教育局指示,聘請3名外聘委員組成調查小組,調查結果認定屬實,學校「沒有壓案,也沒有偏袒任何一方」,對於指控感到委屈。
高雄市教育局證實,學校於3月17日知悉事件後即完成校安通報,並召開性平會決議以公益檢舉方式聘請3位校外專業人士組成調查小組。調查完成後,學校於7月7日召開性平會審議,認定性騷擾及性霸凌事件成立。
教育局表示,學校已依被害學生及其法定代理人意願,持續提供心理諮商與輔導資源。加害學生已轉學,教育局已函請其現就讀學校持續辦理輔導措施。新學年度將相關學生分別編班,避免同班就讀。學校已啟動行政檢討,並安排相關人員參加性別平等教育及校園事件處理研習。
本事件已沉寂,相關脈絡見「相關事件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