- 國小男師遭學生故意戳屁股,本能推開致學生撞桌角受傷
- 校方經校事會議認定教師不當,依考核辦法記申誡
- 教育部次長張廖萬堅點名宜蘭,稱此案屬合理防衛不應罰
- 宜蘭縣府澄清為2年前舊案,籲調查應兼顧雙方權益
- 調查報告顯示學生戳屁股為故意行為,仍有3人目擊事前詢問
- 教師黃益中、議員侯漢廷分別批評校事會議委員不公
(綜合中時電子報、聯合報、自由時報等3家媒體報導)
近日網路流傳一份校園事件調查公文,內容為某國小男教師蹲著寫黑板時,遭學生故意從背後戳屁股,教師受驚嚇後本能反應用手壓住學生頭部,導致學生撞到桌角受傷。校方經校事會議調查後,認定教師不應有傷害學生的行為,依教師考核辦法記申誡處分,引發外界譁然。
教育部次長張廖萬堅昨(24)日在立法院答詢時,兩度點名該事件發生在宜蘭,並表示此案屬於教師合理的「違法阻卻行為」,依《學校訂定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注意事項》第24條規定「不應該罰」。他直言「奇怪這個24條就有了,為什麼還罰?」[1]
宜蘭縣政府教育處說明,此為2年前發生在縣內某國小的舊案,處分由學校端直接做出,縣府起初並不清楚。教育處強調,學校調查處理過程應公平兼顧雙方權益,以免引發爭議。
調查報告引述訪談5位學生,認定戳屁股屬於故意行為,其中3位學生聽到動手學生先問旁邊同學「要不要戳」老師屁股。但調查小組仍以「教師不應傷害學生」為由做出懲處[1]。
事件在網路發酵後,教師黃益中質疑校事會議委員不敢公開身分,建議廢除;台北市議員侯漢廷則怒斥為「恐龍調查委員」[1]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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