- 8歲男童遭母教唆男友以釣竿、掃把鋁柄狂抽全身
- 男童被安置後聽到視訊就恐懼發抖
- 一審判母6月、男友10月徒刑,均不得易科
- 高雄高分院維持刑度但宣告緩刑3年
- 法官考量兩人還有其他幼子需扶養
(綜合ETtoday新聞雲、聯合報等2家媒體報導)
高雄一名8歲男童遭親生母親陳女教唆同居男友許男施虐,手段包括掌摑、以掃把鋁柄與釣竿抽打全身,導致四肢與臀部滿布條狀瘀傷。校方發現後通報社會局,男童被緊急安置。
橋頭地院一審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傷害罪,判許男10月、陳女6月徒刑,均不得易科罰金。兩人上訴後,高雄高分院合議庭檢視驗傷報告,認定男童從臉頰到小腿均有深色條狀傷痕,且男童遭安置後「一聽到要視訊或講電話就流露極度恐懼」,足見管教已遠超必要懲戒範圍。
合議庭雖維持一審刑度,但考量兩人尚有其他未成年子女需扶養,且認定是因孩子偏差行為導致管教失當,若入監恐衍生更多家庭與社會問題,因此宣告兩人緩刑3年,並須接受20小時親職教育輔導,全案定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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