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渣男菸燙竹筷凌虐3少女 二審改判8年半

已沉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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妨害性自主家暴新北市未成年少女高等法院
初始報導
重點摘要
  • 徐男劈腿3名未成年少女,以菸燙、竹筷插下體、熱水潑背等手法凌虐
  • 3名少女分別遭燙傷、毆打、刺傷,身心受創
  • 徐男另偷拍性愛影片,並持剪刀刺傷女友手臂
  • 一審判9年,二審酌減後改判8年6月,仍可上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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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綜合壹蘋新聞網、東森新聞、ETtoday新聞雲等3家媒體報導)

新北市徐姓男子同時劈腿3名未成年少女,去年5月底至6月間,因不滿女友欠錢、偷吸菸彈、洩漏行蹤等理由,陸續對3人施以極端暴力。徐男不僅逼迫A女友脫光後持竹筷插入自己下體、用點燃香菸燙私密處,還拖進廁所淋滾燙熱水,造成右前臂及右腿二至三度燙傷、占體表面積7%,全程以手機拍攝。B女友因偷吸徐男菸彈,遭熱水潑灑背部、菜刀敲打頭頂及左手臂,背部與肩部二度燒燙傷。C女友因向友人透露B女友在徐男家,遭徒手、安全帽、鐵鍋輪番毆打頭部,再被矽膠按摩器擊打肩膀及頭部,全身多處傷痕。

此外,徐男去年6月間偷拍與C女友的性愛影片;同月底見B女友與前男友私會,又持剪刀刺傷其手臂。3名少女不堪受虐陸續報警,徐男遭羈押。檢方依家暴妨害性自主、傷害等罪嫌起訴。

一審新北地院認定徐男多項犯行,合併重判9年。案經上訴,高等法院二審審酌整體刑度適當性後酌減,仍重判8年6月,全案可再上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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