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持刀抵腹性侵前女友 桃園男判8年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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強制性交性影像恐怖情人桃園地院
初始報導
重點摘要
  • 杜男持水果刀抵腹逼前女友下跪後性侵並錄影
  • 隔日利用女方恐懼再次性侵得逞
  • 被害人出現嚴重創傷後壓力症候群
  • 杜男辯稱「情侶和好日常」遭法官駁回
  • 桃園地院判處應執行有期徒刑8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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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綜合壹蘋新聞網、ETtoday新聞雲等2家媒體報導)

桃園一名杜姓男子去年11月持前女友租屋處鑰匙闖入,徒手掐脖、摑掌20多下,並持水果刀抵住其腹部恐嚇「是不是要捅一下才會長記性」,逼迫下跪後強制口交並以手機全程錄影。翌日上午,杜男利用女方仍處於前一日暴力的極度恐懼中,再次強逼口交及性侵,同樣錄影留存。

被害人事後由母親陪同驗傷報案,檢警調查發現杜男平日經常傳送「會把你家人跟你都宰了」、「欠打?」等恫嚇簡訊控制被害人。案發後被害人出現嚴重創傷後壓力症候群,需靠大量安眠藥才能入睡。

桃園地院審理期間,杜男辯稱雙方吵架後以性行為和好是「情侶日常」,且女方事後曾主動親吻、傳訊息,主張合意。法官勘驗錄影檔後認為,被害人是在極度恐懼與保命心理下的「防禦性討好」,並非出自真意,不能倒果為因曲解為合意。法官審酌杜男犯罪手段惡劣、犯後否認犯行且未和解,依攜帶兇器及對被害人為錄影而強制性交罪判處7年8月、對被害人為錄影而強制性交罪判處7年4月,合併應執行8年。全案可上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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