- 林男持美工刀強擄未成年女友上車囚禁數小時
- 少女趁隙傳定位給親友,林男逃逸時自撞落網
- 台南地院判刑1年半,不予緩刑
- 少女受有挫傷並罹患創傷後壓力症候群
(綜合聯合報、自由時報等2家媒體報導)
台南一名林姓男子因不滿17歲未成年女友分手,今年4月17日晚間持美工刀強押少女上車,並恐嚇「要死一起死」,囚禁長達數小時。台南地院審結,依攜帶兇器剝奪他人行動自由罪判處1年半徒刑,不予緩刑。
林男與少女原為情侶,今年3月底分手後多次請求復合遭拒。案發當晚,林男開車埋伏在少女台南工作場所附近,見其騎電動車下班,即尾隨阻擋去路,強行搶走手機,並拉扯頭髮將少女硬拖入車內,以安全帶將其固定在後座。為阻止反抗,林男持美工刀架在少女脖子上恐嚇,隨後將雙方手機關機,開車在台南七股、安定、西港等沿海區域遊蕩,期間持續要求復合均遭拒絕。
少女姑姑發現其遲未返家即報警。翌日凌晨2時許,少女趁機傳送定位至親友,家屬趕往安南區亞太棒球場停車場,少女見狀衝下車奔向親友車輛,警方同時到場。林男駕車逃逸,卻不慎自撞路邊石塊,當場遭逮捕。
法官審酌,林男未理性處理感情糾紛,對未成年人跟蹤騷擾、持兇器妨害自由,致少女受有頭部及膝蓋挫傷,並罹患創傷後壓力症候群。考量林男未獲被害人諒解、未達成和解,且女方無調解意願,法官認定不宜緩刑,判處1年6月。可上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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