- 林隆輝持西瓜刀猛砍女友頭腹,二審維持9年刑
- 女友持安全帽抵擋逃命,撿回一命
- 法院認定具殺人不確定故意,駁回上訴
- 林男羈押7月23日屆滿,盼交保照顧九旬失智母
(綜合聯合報、自由時報等2家媒體報導)
新北市男子林隆輝不滿同居女友聲請保護令,去年10月9日下午持西瓜刀埋伏在女友友人住處外,待女友現身後猛砍其頭部、腹部及雙臂等處。女友奮力持安全帽抵擋,趁隙逃離向友人求救送醫,撿回一命。一審新北地院依殺人未遂罪判刑9年、違反保護令罪判3月得易科罰金。案經上訴,台灣高等法院今(30日)駁回上訴,維持原判。
判決指出,林男於2025年4月遭新北地院核發保護令,命其不得騷擾女友並遠離住處100公尺以上,但林男同年7月仍前往女友住處樓下,已違反保護令。案發當天,林男攜帶長約50公分的西瓜刀,在女友友人住處外埋伏約2個半小時,待女友步出大樓即揮刀攻擊,朝腹部連刺兩刀,再持續朝頭部及雙手猛砍,砍到刀刃缺損、刀身與刀柄分離。女友送醫診斷為頭皮撕裂傷、右肩撕裂傷、左前臂撕裂傷併尺骨骨折及肌肉斷裂、右前臂撕裂傷併肌肉斷裂,歷經多次手術修復神經、肌腱及骨折。
林男否認有殺人犯意,辯稱是為討債才前往現場,因擔心當地治安才帶刀自衛,僅想教訓對方,且砍的力道不重。辯護律師也主張,雙方有債務糾紛,若女友死亡債務將無法清償,不符合殺人動機。但法院認為,林男預先攜帶利刃、埋伏長時間,且多次朝頭部、腹部等人體要害猛烈攻擊,若非女友持安全帽抵擋並及時逃離,極可能死亡,認定具有殺人未遂的不確定故意。
由於林男羈押期限將於7月23日屆滿,高院宣判後續開訊問庭。檢方主張延長羈押;林男則稱脊椎曾受傷治療,年紀漸長出現明顯疼痛,盼能交保。辯護律師表示,林男無逃亡理由,且家中還有90歲重度失智老母親,若續押則無法盡孝。審判長諭知全案交由合議庭評議後裁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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