- 林男持剪刀隨機刺傷陌生男客右頸,造成1.5公分撕裂傷
- 行凶後持剪刀逼近被害人女友恐嚇
- 審理時多次嗆法官「不懂法律」,一度癱軟拒出庭
- 法院認定無悔意,合併判處3年6月
(綜合自由時報、聯合報報導)
台中北區一家小吃店今年2月4日晚間發生隨機攻擊事件,50歲林姓男子陪同母親用餐後,母親先行離去,林男突掏出剪刀朝鄰桌41歲劉姓男客右頸猛刺一刀,造成1.5公分撕裂傷及氣縱隔腔、皮下氣腫。劉男女友見狀驚嚇後退跌倒,林男持剪刀逼近恐嚇,劉男忍痛大聲喝斥後林男才逃離現場。警方7小時後於住處將林男逮捕。
林男警詢時供稱因被害人「穿衣服動作太大,把我嚇到」,但審理時改口否認犯行,辯稱只是發現劉男抬手、自己伸手阻擋,不清楚對方是否受傷。被害人、女友及店員證詞一致,事證明確。
審理期間,林男多次質疑法官「請問一下法官你懂不懂中華民國的法律?」、「你懂不懂法律?」並稱「等你懂法律再來回答我這些問題」,甚至一度癱軟在地拒絕出庭。台中地院認定其犯後毫無悔意、飾詞狡辯,依傷害罪判2年6月、恐嚇危害安全罪判1年6月,合併應執行3年6月,可上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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