- 林男嫌鄰居吵,持22公分水果刀刺傷兩名七旬長者
- 施翁左胸遭刺穿,陳婦頭臉頸部遭猛刺,兩人合力奪刀
- 一審依2個殺人未遂罪判8年4月,林男上訴遭駁回
- 二審認定具殺人不確定故意,精神鑑定正常不符減刑
(綜合ETtoday新聞雲、聯合報等2家媒體報導)
台中林姓男子(23歲,無業)於2025年10月16日下午,因嫌鄰居製造噪音,持長22公分水果刀攻擊兩名七旬長者。他先朝70歲施姓老翁左胸口猛刺一刀,刀身幾乎沒入胸口,造成深達12公分的主動脈穿刺傷;隨後轉向攻擊70歲陳姓婦人頭臉及頸部。施翁負傷從後方架住林男脖子,與陳婦合力奪刀,兩人送醫後倖免於死。施翁因此血胸、中風並一度呼吸衰竭,陳婦則有顏面、頸部撕裂傷。
台中地院一審依2個殺人未遂罪,分別判處7年2月及6年徒刑,應執行8年4月。林男以患有精神官能症、一時失控、無殺人犯意為由上訴,請求改判無罪或從輕量刑。台中高分院審理後認定,林男持刀刺擊人體要害,具殺人不確定故意,且精神鑑定顯示案發時辨識與控制能力正常,不符減刑規定,近日駁回上訴,全案仍可上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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