- 高雄郭母因細故連續兩天掌摑、腳踹、持衣架毆打國中女兒
- 女兒向老師求救後全案曝光,警方查扣衣架等證物
- 橋頭地院依傷害及兒少法判郭母4月徒刑,不得易科罰金
(綜合自由時報、三立新聞等2家媒體報導)
高雄左營區一名郭姓母親,2024年僅因生活細故,連續兩天對就讀國中的女兒施暴。首日(5月18日)她徒手掌摑女兒左臉頰,並以腳踹其背部及胸部;次日(5月19日)下午再度甩巴掌,並持衣架毆打女兒背部,導致多處受傷。
女兒因不堪長期受虐,向學校老師求救,經通報社會局後,警方於6月6日前往郭婦住處搜索,查扣衣架等證物。全案移送橋頭地檢署偵查起訴。
橋頭地院審理後,認定郭母觸犯2罪,依刑法傷害罪及違反《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》,各判處有期徒刑3月,合併應執行4月,並罕見裁定不得易科罰金。全案仍可上訴。
本事件已沉寂,相關脈絡見「相關事件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