- 小六生玩躲避球爆衝突,抱摔同學致左腿骨折
- 法院判曹童及父母連帶賠償61萬670元確定
- 一審原判83萬,二審酌減精神慰撫金至20萬元
- 曹家辯稱兒子患自閉症且家境不佳[2]
- 鄭童因事件罹患PTSD需長期心理治療
(綜合ETtoday新聞雲、三立新聞報導)
台南市某國小發生校園暴力事件,一名六年級曹姓男童在體育課玩躲避球時,因兩度被球擊中仍拒絕出場,引發衝突,竟將上前勸說的鄭姓同學攔腰抱起,以「倒栽蔥」姿勢重摔在地,導致鄭童左腿骨折、生長板受損,恐影響未來發育。法院審理後,判決曹童及其父母須連帶賠償61萬670元,全案確定。
判決指出,事發於2024年12月體育課,曹童兩度被球擊中後情緒失控,先毆打上前提醒的呂姓同學頭部,鄭童見狀出言制止:「你不能打他啊!」反遭曹童打了一拳。下課後,鄭童向同學表示「下次若曹要玩,我就不玩」,曹童聽聞後竟從背後抱起鄭童重摔,導致其左腿骨折、生長板受損及背部挫傷。鄭家指出,孩子除需接受骨折手術與復健,還因此罹患創傷後壓力症候群(PTSD),需長期心理治療。
鄭家向曹家求償107萬5230元,包含醫療費、交通費、看護費及精神慰撫金等。曹家辯稱,曹童罹患高功能自閉症,事發前曾遭鄭童以「神經病」等語挑釁,且部分費用應由健保吸收。法院審理後認為,鄭童當時並非對曹童直接挑釁,曹的攻擊行為與他人對話無關,應負全部責任。法官也指出,校園暴力不屬健保代位求償範圍,親屬接送與照護屬可評價之勞務,不得免除賠償。
一審台南地方法院判決曹童及父母連帶賠償83萬1510元,並自今年5月9日起按年息5%計算利息。曹家不服上訴,台南高分院審酌雙方在班級內相處較易產生摩擦,將精神慰撫金由35萬元酌減至20萬元,最終改判賠償61萬670元,全案確定。曹姓父母則辯稱兒子罹患自閉症,加上家境不好,無力償還[2]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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