- 國中生踢到同學椅子未道歉,遭對方一拳打斷鼻骨
- 賴母辯稱兒子長期習武,揮拳屬正當防衛
- 法官認定不符正當防衛要件,判賠5萬元
(綜合中時電子報、自由時報報導)
高雄鳳山某國中發生校園衝突,一名呂姓學生在教室玩「鬼抓人」時不慎踢到賴姓同學的椅子,因未道歉便跑開,賴生心生不滿追上理論,拉扯間揮拳重擊呂生臉部,造成對方鼻骨骨折。
呂生事後求償10萬元精神慰撫金。高雄地院鳳山簡易庭審理時,賴母辯稱兒子長期接受武術訓練,當時是因呂生轉身先打到兒子臉部,兒子出於反射動作揮拳回擊,屬於正當防衛。
法官調查後認為,賴生因不滿椅子被踢而主動追上並從後方壓制呂生,呂生轉身揮手碰觸賴生臉部,較接近掙脫壓制的抵抗行為,難以認定是主動攻擊,因此不符合正當防衛要件。最終判賴家母子應連帶賠償5萬元,全案可上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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