- 女子提告性侵求償150萬元,法院駁回
- 法官勘驗錄音,認定女子喊「不要」是撒嬌語氣
- 錄音中女子主動要求男方「快點去戴保險套」
- 女子事後傳訊男友稱「拿到證據怎麼毀了他」
- 刑事部分已不起訴,民事一、二審均敗訴
(綜合ETtoday新聞雲、中時電子報等2家媒體報導)
高雄一名女子「安安」(化名)透過手遊結識黃姓男網友,2023年4月相約見面後同返黃男住處發生關係。事後安安提告性侵,刑事部分獲不起訴處分,她再提民事求償,一審求償120萬元,上訴後加碼至150萬元。
安安指控黃男強行壓制她脫褲性侵,並提供錄音檔為證,強調自己當下崩潰大喊「不要」、「不行」多達60多次,事後因此罹患創傷後壓力症候群就醫。
橋頭地院法官勘驗長達30多分鐘的錄音檔,發現安安雖口頭喊「不要」,但全程語氣甜美帶笑、充滿撒嬌口吻,過程中甚至主動提醒黃男「快點去戴保險套」,完事後黃男還溫馨接送她去搭高鐵、陪同買票,互動親密。法官更發現,安安事後傳訊息給當時的正牌男友,得意表示「我拿到被強迫發生關係的證據,可以怎麼毀他?」認為她早有設局蒐證之意。
法官認定,一般性侵受害者處於極度恐懼與抗拒,但本案錄音呈現的是男女情感糾葛下的半推半就與情趣,口頭「不要」非實質拒絕,判安安敗訴。安安不服上訴,高雄高分院審理後,認為兩人行為屬正常男女互動,再次駁回上訴,全案仍可上訴。
本事件已沉寂,相關脈絡見「相關事件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