- 女學生控畢旅遭男同學闖房壓床喊「我想要」
- 女學生歷次供述對關鍵情節說法前後不一
- 高雄高分院維持一審無罪判決,全案可上訴
(綜合ETtoday新聞雲、東森新聞報導)
高雄一名女學生指控2023年赴南投畢業旅行時,遭同校男同學B男藉口借廁所進入房間,將她壓倒在床並喊「我想要」,企圖性侵。全案經一、二審審理,高等法院高雄分院認為女學生歷次陳述前後不一致,且缺乏其他客觀證據,日前駁回檢方上訴,維持一審無罪判決,全案仍可上訴。
判決指出,2023年5月24日晚間6時許,B男與另2名同學先攙扶酒醉的A女返回飯店房間,3人隨後陸續離開,房內僅剩A女一人。約1小時後,B男再度單獨進入A女房內。
A女指控,B男敲門表示想借用廁所,進門後便牽住她雙手,將她推倒在床上,壓住她的頭、拉扯褲子,還喊「我想要」。她表示,過程中發生拉扯,外褲一度被拉至膝蓋位置,並感覺到對方生殖器,但因酒醉意識不清,待恢復意識時已在哭泣,室友也已返回房間,褲子則已穿好。
然而,A女在檢方偵訊時改稱,自己酒後頭暈,不記得B男是否曾脫她褲子,但對方曾以手碰觸她私密處,雙方生殖器並未接觸。一審審理時,A女又表示B男曾試圖強吻她,並改稱對方沒有壓她頭髮。
高雄高分院審酌認為,A女歷次供述對於是否遭壓頭、是否遭強吻、B男是否脫下自己的褲子,以及事後褲子是否由B男穿回等重要情節,說法均有差異,供述內容前後不一,加上沒有其他客觀證據足以補強指控,無法認定B男涉犯強制性交未遂,也不足以證明構成強制猥褻或性騷擾罪,因此維持一審無罪判決,全案仍可上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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