- 女大生控畢旅遭男同學性侵未遂
- 男友作證電話聽到慘叫「不要」
- 監視器顯示男大生離開4分鐘後才通話
- 男友事前傳訊道歉,證實當時在情侶吵架
- 女大生證詞前後不一,警詢稱有插入、審理改口無
- 現場未扣押內褲,無DNA證據
- 高雄高分院維持男大生無罪判決
(綜合ETtoday新聞雲、自由時報等2家媒體報導)
高雄一名趙姓男大生遭同班女同學小文(化名)指控,2023年5月在南投畢業旅行時,趁她獨自回房休息之際闖入,強壓上床、硬脫褲並喊「我想要」,所幸她踢開對方才逃過一劫。小文男友也出庭作證,稱電話中聽到女友慘叫「不要」。但高雄高分院法官比對飯店監視器與LINE通聯紀錄後,發現關鍵破綻,維持一審無罪判決。
法官調閱飯店自動校時監視器,確認趙男於晚間7點32分背著背包冷靜離開房間,但小文與男友的第一通視訊電話直到7點36分才開始撥打,戳破男友「聽到女友遭性侵喊叫」的說詞。更關鍵的是,男友在通話前曾傳訊「對不起,我剛剛不應該那樣兇你」,顯示兩人當時正因感情糾葛激烈爭執。法官因此認定,小文事後被目擊蹲在牆角痛哭,極可能是被男友氣哭,而非遭侵犯。
此外,小文證詞前後不一,警詢時稱「感覺被生殖器插入、內褲被扯掉」,法院審理時卻改口「沒插入、內褲沒脫、只有摸大腿」。現場雖有同學宣稱發現不明內褲,但警方未扣押,也未採集到任何DNA生物檢體。
趙男到案後坦承進房,曾向同學吹噓「有用她、有碰到身體」,但堅決否認性侵,辯稱是小文用IG叫他過去的。高雄高分院認為女方指述充滿重大瑕疵,在毫無物理證據下,不能單憑片面之詞定罪,維持男大生無罪判決,全案可上訴。
本事件已沉寂,相關脈絡見「相關事件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