- 男大生KTV聚會後遭學長誆餵不明藥劑失去意識
- 李男與黃男輪流性侵並以手機拍攝犯案過程
- 李男另涉2024年桃園類似案件,手法相同
- 李男被判8年及7年8月,黃男判8年
- 黃男上訴二審遭駁回,維持原判
(綜合東森新聞、自由時報等2家媒體報導)
高雄一名男大生2023年間受黃姓學長邀約至KTV飲酒聚會,至隔日凌晨結束後,一行人轉往飯店休息。期間李姓男子拿出不明藥劑,誆稱是「解酒液」或「解酒藥」,誘使被害人服用。被害人服藥後失去意識,李男趁機性侵,並要求黃男在旁以手機錄影。李男隨後更要求黃男「也上去錄一下素材」,兩人輪流對被害人犯案得逞。
檢警進一步查出,李男2024年間在桃園以相同手法,對另一名男子提供不明藥物,待對方失去意識後性侵,並拍攝照片及影片。
高雄地方法院一審認定,李男涉犯「二人以上共同以藥劑及對被害人為照相、錄影而強制性交罪」,判處有期徒刑8年;另涉「以藥劑及對被害人為照相、錄影犯強制性交罪」,判處7年8月。黃男則因參與共同犯案,被判處有期徒刑8年。黃男不服判決上訴,高等法院高雄分院審理後認定原審量刑無不當,駁回上訴,維持8年徒刑,全案仍可上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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