- 藍姓男大生鎖門性侵女同志情侶,判2年緩刑4年
- 被害人為17歲少女及其女友
- 藍男已與兩名被害人達成調解並賠償
- 緩刑期間須接受法治教育3場次
(綜合東森新聞、ETtoday新聞雲報導)
台南一名藍姓男大生,於2025年1月26日邀請友人小佳(化名)及其17歲女友琪琪(化名)等共8人到住處飲酒聚會。深夜11點左右,藍男突然將琪琪抱進房間,小佳因關心女友而跟隨入房,藍男隨即鎖門,強行脫去兩人衣物,先以手指性侵小佳,再對琪琪進行猥褻及指侵得逞。
事後兩名被害人報警處理。台南地院審理時,藍男坦承犯行,法官考量其無前科,且已與兩名被害人達成調解並賠償,認為經此偵審程序應知警惕而無再犯之虞,依強制性交罪判處1年7月徒刑,另依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強制性交罪判處1年10月徒刑,合併應執行2年徒刑,緩刑4年,緩刑期間須接受法治教育3場次並付保護管束。全案可上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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