- 假釋中性侵累犯載醉倒女同事進摩鐵性侵
- 被害人內褲DNA與被告完全相符
- 醫師驗出陰部撕裂傷,正值排卵期緊急避孕
- 刑事已判刑,民事判賠150萬元
- 同行男同事證稱被害人醉到無法行走
(綜合東森新聞、中時電子報等2家媒體報導)
台南一名女子與同事聚餐飲酒後醉倒,遭同車男性同事載往汽車旅館性侵。被害人隔天發現下體疼痛出血,就醫驗出撕裂傷,內褲DNA鑑定與該男相符。更令她震驚的是,該男竟是性侵前科累犯,犯案時仍處於假釋觀護期間。刑事部分已遭判刑,民事部分法院判賠150萬元精神慰撫金,全案可上訴。
判決書指出,被害人小晴(化名)與被告阿宏(化名)為同事。當天凌晨兩人與另一名男同事聚餐後續攤,小晴因飲酒過量意識模糊。阿宏先送另一名男同事返家,隨後未將醉倒車上的小晴送回家,而是直接載往台南市區汽車旅館。同行男同事證稱,小晴當時已醉到無法自行行走,曾有人提議先送她回家但遭阿宏拒絕。法官認為,從拒絕送人返家、刻意前往旅館等行為,足證早有預謀。
小晴醒來後因身體不適就醫,醫師發現其外陰部有裂傷,且正值排卵期,院方緊急進行避孕處置。警方將內褲送驗,刑事局鑑定檢出男性Y染色體DNA型別與阿宏完全相符。阿宏辯稱僅有親吻擁抱,DNA可能是手汗或皮屑殘留,但法院未採信。
小晴表示,案發後長期恐懼、失眠、情緒低落,持續接受心理諮商。法院審酌雙方學經歷及侵害程度,認定被告嚴重侵害性自主權與人格尊嚴,判賠150萬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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