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女同事偷吃人夫 辯遭性侵遭法官打臉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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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P侵害配偶權婚外情高雄地方法院
初始報導
重點摘要
  • 陳男與女同事開房偷情,元配提告求償50萬元
  • 蔡女辯稱遭主管性侵,事後簡訊是敷衍對方
  • 法官查出兩人傳「要3P嗎」等露骨對話,不採信辯詞
  • 判陳男與蔡女連帶賠償元配15萬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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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綜合中時電子報、自由時報報導)

高雄一名已婚陳姓男子與同公司蔡姓女同事發展婚外情,兩人於2023年9月上飯店開房,遭沈姓元配發現後提告求償50萬元。高雄地方法院審理時,蔡女辯稱當天因酒醉遭身為主管的陳男「強制性交」,事後曖昧簡訊只是為了「敷衍主管」;陳男則哭訴自己婚姻不幸、遭妻子家暴,並未損害配偶權益。

法官調閱兩人LINE對話紀錄,發現開房後兩人持續傳送「要3P嗎」、「你是肚子餓、還是想愛愛」等露骨調情內容,因此不採信兩人辯詞,判決陳男與蔡女須連帶賠償元配15萬元,全案可上訴。

追蹤報導 #2
重點摘要
  • 蔡女事後主動傳訊討論3P,與性侵辯詞矛盾[3]
  • 當晚由蔡女親自辦理入住,驗傷無異狀[3]
  • 法官認定合意性行為,判賠15萬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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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新增ETtoday新聞雲、東森新聞、三立新聞等5家媒體報導)

本次新增報導進一步揭露高雄不倫戀案更多對話細節。法官調閱兩人LINE紀錄發現,蔡女事後主動傳訊「要做也是可以啦,但是我姨媽快來了」,陳男則回覆「3P太誇張了」「妳會不會上癮啊」等語,兩人甚至討論「想愛愛的餓」等露骨內容,與蔡女自稱遭強制性交的說詞嚴重矛盾[3][2]。此外,當晚飯店係由蔡女親自辦理入住登記,事後驗傷報告亦無受傷異狀[3]。法官據此認定雙方為合意性行為,判決連帶賠償15萬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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