- 人妻與水果攤小王婚外情,遭對方妻子索賠380萬元
- 小王辯稱腰椎開刀無法劇烈運動,否認發生性行為
- 人妻出庭拆解體位,證稱小王靠腳支撐未用腰力
- 法院認定侵害配偶權成立,判小王賠償40萬元
(綜合ETtoday新聞雲、中時電子報等2家媒體報導)
新北市一名人妻阿芳(化名)在水果批發市場工作時,結識已婚男子阿威(化名),兩人發展婚外情,頻繁出入汽車旅館。2024年5月,阿威妻子委託徵信社蒐證後,向阿芳求償380萬元侵害配偶權賠償,阿芳因此向丈夫坦承出軌。人夫隨後對阿威提告,求償88萬元精神慰撫金。
阿威否認發生性行為,辯稱自己患有「腰薦椎脊椎滑脫症」,2023年8月接受腰椎手術後,醫師叮囑不可劇烈運動,並引用健康網站內容,強調「男上女下」姿勢需要持續挺腰出力,身體狀況無法進行性行為。
然而,阿芳出庭時詳細交代兩人交往與發生性行為的過程,甚至當庭拆解體位。她證稱每次發生關係前都曾詢問阿威身體狀況,對方均表示「可以」;兩人採取「女下男上」姿勢,但阿威是靠腳部支撐、抓住她的手,並未大量使用腰力。她還交代了從跨年夜留宿友人家到旅館客滿改赴汽車旅館等過程,時間地點均描述清楚。
新北地院審理後認為,阿芳已因婚外情與阿威妻子達成380萬元和解,且兩人出入旅館多達10餘次,足認婚外情事實具高度可信性。法官指出,阿威明知阿芳已婚仍持續交往並發生親密行為長達8個月,已嚴重破壞他人家庭與婚姻信賴關係,判決阿威須賠償40萬元精神慰撫金,全案仍可上訴。
本事件已沉寂,相關脈絡見「相關事件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