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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夫偷情7年 小三判賠60萬

已沉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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侵害配偶權小三桃園地院求償
初始報導
重點摘要
  • 人夫與小三偷情長達7年,多次共浴、摟抱親吻
  • 人夫以電子郵件詳述性愛過程[2]
  • 小三傳驗孕棒照測試人夫反應
  • 正宮提告求償,桃園地院判小三賠60萬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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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綜合中時電子報、三立新聞等2家媒體報導)

桃園一名已婚人夫與小三暗通款曲長達7年,正宮察覺有異展開追查,發現兩人多次出遊共浴、赤裸上半身摟抱親吻,人夫更以電子郵件詳述性愛過程。小三還曾傳送驗孕棒照片給人夫,稱「沒有懷孕」、「只是想看看你會怎做」等語測試對方反應。正宮憤而提告求償。

桃園地院審理後,認定小三嚴重侵害正宮配偶權,判賠60萬元。

追蹤報導 #2
重點摘要
  • 新增苗栗案:小三傳不雅照給正宮女兒,判賠40萬
  • 新增桃園案:行車紀錄器錄下露骨對話,判賠60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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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新增中時電子報、TVBS新聞、ETtoday新聞雲等4家媒體報導)

本次新增報導報導了兩起同類型但不同案件的新判決,均為人夫偷情7年、正宮提告獲賠。

苗栗案:小三傳不雅照給正宮女兒,判賠40萬

苗栗一名人夫與小三不倫長達7年,小三除多次公開放閃,更將「抓鳥照」傳給人夫與正宮所生的未成年女兒。正宮提告求償50萬元。小三辯稱正宮2023年即知情,請求權已逾2年時效;但苗栗地院法官認為,正宮當時未必清楚具體細節,且傳送不雅照時間明確,最終判小三應賠償40萬元,全案可上訴。

桃園案:行車紀錄器錄下「我養你」,判賠60萬

另一起桃園案件中,一名人夫與檳榔西施偷情7年,正宮透過行車紀錄器錄下兩人「我養你」等露骨對話,提告求償百萬。小三辯稱是男方主動邀約,法官判賠60萬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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