- 人夫與女業務婚外情2年多,每週發生性行為2至3次
- 小三3度懷孕墮胎,人夫坦承孩子「應該是我的」
- 人妻身心崩潰,出現急性壓力反應及憂鬱症狀
- 橋頭地院判小三賠償20萬元精神慰撫金,全案可上訴
(綜合東森新聞、中時電子報等2家媒體報導)
高雄一名人妻發現丈夫與女業務婚外情長達2年多,期間每週發生性行為2至3次,小三更曾3度懷孕墮胎。人妻身心崩潰,憤而提告求償70萬元。橋頭地方法院審理後,認定小三侵害配偶權情節重大,判賠20萬元精神慰撫金,全案仍可上訴。
判決指出,人妻與丈夫於2017年結婚,育有2名子女。丈夫經營聯結車運輸公司,小三則在塑膠公司負責派車業務,兩人因工作往來於2021年間認識。明知對方已婚,小三仍自2022年2月至2024年10月與人夫交往。
人妻於2025年1月因小三傳送報案證明單,追問丈夫後才得知此事。丈夫坦承,交往期間每週發生性行為2至3次,小三更曾3度懷孕墮胎,依時間推算孩子「應該是我的」。人妻因此出現急性壓力反應、失眠、憂鬱及焦慮等症狀,前往身心科就醫。
法院審理時,小三否認婚外情,辯稱LINE對話只是「打嘴砲」、「戲謔聊天」,懷孕、墮胎也與當時男友有關。但法官檢視對話紀錄,發現小三曾傳送「寶寶」、「愛你」、「我就是嘉義的跑友」、「雙頭龍很爽」等內容,並提及服藥引流墮胎。人夫也出庭作證,法官認定小三行為已嚴重侵害人妻的配偶身分法益,審酌雙方身分、經濟能力及侵權情節後,判賠20萬元。
本事件已沉寂,相關脈絡見「相關事件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