- 女車友明知人夫已婚仍交往,傳裸照、視訊洗澡挑逗
- 兩人發生6次性行為,女車友曾懷孕墮胎
- 一審判賠20萬元,人妻上訴後高院加碼至40萬元
- 女車友分手後仍打電話、創假帳號持續關注[1]
女車友傳裸照約汽旅 判賠正宮40萬
已沉寂1報告2篇2家追蹤自
婚外情新北地院賠償配偶權
初始報導
重點摘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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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綜合ETtoday新聞雲、東森新聞等2家媒體報導)
新北一名人妻發現丈夫與女車友發展婚外情,對方不僅多次傳送裸照、視訊洗澡挑逗,兩人還前往多家汽車旅館發生性行為,女車友甚至因此懷孕墮胎。人妻憤而提告求償,新北地院審理後判女車友應賠償40萬元,全案確定。
判決書指出,人夫阿偉(化名)2021年間認識女車友小美(化名),小美明知對方已婚,仍與其交往。兩人自2021年至2022年底,多次前往新北、桃園等地汽車旅館約會,發生6次性行為,小美住處也發生數十次關係。小美經常傳送僅穿內衣褲或裸露自拍照給阿偉,甚至洗澡時開視訊進行挑逗,並曾於2021年7月因懷孕而墮胎。
正宮無意間翻閱對話紀錄發現兩人親密互動與大量私密影像,婚姻關係陷入嚴重危機。小美雖在2022年底與阿偉分手,但隔年3月仍主動打電話表達思念,甚至創立社群假帳號持續關注阿偉,讓正宮精神承受極大痛苦。
一審原判小美賠償20萬元,人妻不服上訴。高等法院審理後認為,小美明知阿偉為有配偶之人仍與之交往、發生性行為,嚴重破壞他人婚姻圓滿與幸福,且分手後仍持續聯繫,侵害情節較重,因此廢棄一審部分判決,改判小美應再給付20萬元,合計賠償40萬元精神慰撫金。ETtoday新聞雲報導指出,小美曾主張自己沒有工作收入,希望降低賠償金額,但未被法院採納[1]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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