- 人夫帶兒到公園玩,獨留孩子與小三在停車場車震
- 人妻蒐證後告小三求償60萬元
- 小三全程神隱未出庭,法院視同自認
- 新竹地院判小三賠償15萬元,全案可上訴
(綜合ETtoday新聞雲、東森新聞等2家媒體報導)
新竹一名人妻小雅(化名)發現,丈夫阿豪(化名)利用帶年幼孩子到公園遊玩的機會,將孩子獨留公園,自己則與透過社群平台X認識的女子小涵(化名)在附近停車場的租賃車內發生性行為,還使用性愛道具助興,過程遭行車紀錄器及手機畫面拍下。
人妻蒐證後對小三提起侵害配偶權訴訟,求償60萬元精神慰撫金。法院審理期間,小涵經合法通知始終未出庭,也未提出書狀答辯,依《民事訴訟法》規定視同自認。法官審酌雙方身分、經濟狀況及侵權情節後,認為求償金額過高,判決小涵應賠償15萬元,並自今年4月30日起至清償日止按週年利率5%計算利息。由於判決金額未超過50萬元,法院依法主動宣告得假執行,全案仍可上訴。
本事件已沉寂,相關脈絡見「相關事件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