- 人妻因丈夫常帶手機進廁所1-3小時起疑
- 行車記錄器抓包丈夫往返小三住處107次
- 對話內容露骨含「舔肛門」等語,並互傳裸照
- 小三曾說「帶回去跟你老婆吵架」顯示知對方已婚
- 法官判丈夫與小三連帶賠償人妻40萬元
(綜合ETtoday新聞雲、自由時報報導)
新竹一名人妻因丈夫經常藉故晚歸、帶手機進廁所長達1至3小時,起疑後檢查丈夫通勤使用的自家車輛行車記錄器,意外抓包丈夫下班後頻繁前往女子小美(謝女)住處,往返次數高達107次。
人妻進一步清查行車記錄器錄音與ETC紀錄,發現丈夫與小美不僅多次出遊、同宿汽車旅館,對話內容更極其露骨,包括「在床上很認識妳」、「舔肛門、屁股拱起來快快射」等語,並互傳裸照。小美還曾提及「帶回去跟你老婆吵架」、「吵一吵離婚」,顯示其明知男方已婚。人妻憤而對兩人連帶求償100萬元。
丈夫與小美坦承在2025年2月至4月間發生過4次性行為,但辯稱ETC紀錄僅能顯示車輛行駛軌跡,無法證明駕駛或同行者身分。新竹地院法官審酌行車記錄器錄音譯文、ETC資料等證據,認定兩人行為已構成對配偶權的重大侵害,綜合雙方身分、經濟狀況,判決連帶賠償40萬元。全案仍可上訴。
(新增三立新聞、中時電子報等3家媒體報導)
本次報導新增男方為竹科黃姓科技業員工,與謝姓女同事(小美)任職同公司,且所駕車輛為林姓妻子名下。
本事件已沉寂,相關脈絡見「相關事件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