- 人妻抓包丈夫與閨密互傳「我愛你」等親密對話
- 法院認定互動逾越一般朋友界線,侵害配偶權
- 高雄高分院判閨密賠償50萬元,全案確定
(綜合中時電子報、東森新聞報導)
屏東一名人妻因長期在外地工作,與丈夫聚少離多,未料丈夫竟與她認識多年的女性好友發展婚外情。人妻發現丈夫與閨密互傳「我愛你」、「想抱抱妳親親妳」等親密訊息,甚至提及「炮友關係」與開房約會,氣得向閨密提告求償。
法院審理時,被告阿玲坦承曾與人夫有擁抱、接吻及撫摸等親密行為,但辯稱人妻與丈夫長期分隔兩地,夫妻感情早已出現裂痕,婚姻並非因她介入才破裂。然而,法院勘驗行車紀錄器等證據後發現,雙方互動中存在明顯曖昧及挑逗性言談,已超出一般朋友往來界線,未採信其說法。
法官指出,雖然人妻與丈夫因工作分居,但人妻曾申請調回南部,顯示仍有維繫婚姻意願。綜合雙方互動情形、婚姻受損程度及經濟狀況後,認定閨密確實侵害配偶權,高雄高分院最終判決閨密須賠償50萬元,全案確定。
本事件已沉寂,相關脈絡見「相關事件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