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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夫偷吃護理師 小三判賠5萬元

已沉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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侵害配偶權婚外情新北地院賠償
初始報導
重點摘要
  • 人夫與護理師互傳「愛你噠」等親密訊息
  • 小三母親證稱兩人在一起一年多
  • 人妻提告求償120萬元
  • 法官判小三賠償5萬元
  • 人妻已與丈夫達成調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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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綜合ETtoday新聞雲、中時電子報等2家媒體報導)

新北市一名人妻發現丈夫與一名護理師發生婚外情,兩人互傳「愛你噠」、「老婆抱抱」等親密訊息,人妻憤而向小三提告求償120萬元。新北地院審理後,判決小三應賠償5萬元。

人妻主張,2024年7月接獲匿名訊息告知丈夫外遇,經質問丈夫坦承已與小三交往並租屋同住2年多。人妻向小三母親求證,對方親口說出「我知道阿強結婚後,我3天內馬上把我女兒從租屋處帶回來」、「他們在一起應該有1年多」等語,成為關鍵證據。

小三辯稱雙方僅為雇傭關係,母親是因遭人妻騷擾而誤會,且人妻早在2022年5月即知悉外遇,至2024年11月才提告,已逾請求權時效。

法官審酌對話紀錄顯示兩人互傳親密訊息,認定已超越正常社交友誼,侵害人妻配偶權。但同居部分證據不足,且人妻已與丈夫達成調解,小三僅需負擔一半賠償責任,最終判賠5萬元。全案可上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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